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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2023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四平職業大學
層 次:?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成人高等教育
第四條 四平職業大學山門校區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瀝山路5117號
四平職業大學四馬路校區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南三東里七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由四平職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標注“成人高等教育”字樣。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工商企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機械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電氣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元;
第四章 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
錄取第七條 錄取
(1)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錄取工作應于 2023 年 12 月初開始,并于 12 月底前結束。
(2)各成人高校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
第八條 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
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疲┊厴I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疲┊厴I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符合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及相應的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 50 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 者為 30 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 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 20 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 25 周歲以上人員。(無需考生提出申請,符合本條件的考生由省考試院在錄取時自動賦分)
6.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 10 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第九條 聯系方式
報名網址:http://www.jleea.com.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南三東里七號 聯系電話:0434-3387334
聯系人:孔平 程蘭蘭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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