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
加強考風考紀的通知
本學期期末考試時間為6月30日--7月5日,現將考試期間的考風考紀通知如下:
1、學生參加考試必須帶學生證或學院證明,未帶學生證者不得進入考場。學院證明需帶學生本人照片。
2、遲到15分鐘以上者(含回去取證件的時間),不準參加該課程考試,按曠考處理。
3、所有考生關閉手機等電子設備,并交到監考教師處。
4、考生在考前將書桌上和書桌內的所有書籍、紙張等物品集中存放在講臺上。
5、考試期間,違反學校規定的考場紀律者,一概視為違紀。
院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