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金政策
文件依據: 《吉林省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免學費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吉教貸字【2013】4號)
(一)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鎮賚縣、通榆縣、大安市等3個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不含縣城)學生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二)申請所需材料:
①中等職業學校資助申請表;
②學生及家長戶口簿 (驗原件,交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學生名字頁復印件);
③學生身份證 (驗原件,交復印件);
④因家庭經濟困難申請資助的學生需至少提交以下材料中
的一種: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件 (含臨時救濟證、低保邊緣證等)或加蓋發放機關印章的上述復印件 (原件);學生本人的殘疾證;孤兒、烈士及其他優撫對象、重大疾病治療費用單據等其他類證明材料;由鎮 (街道辦、鄉)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等證明材料。
只有申請表,沒有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的,申請無效!
四平職業大學中職部學籍管理部門聯系電話:0434-5071658
來源:中職部學籍科
初審:高慶濤
復審:魏祎迪
終審:王慧英